我所成立于2005年12月27日,隶属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。
我所现有律师5名,律师助理3名。5名律师中有2名研究生,1名英语和法律双学士,2名法学学士;律师助理均系法学专业毕业。我所律师此前均在成都执业十年左右,有着较强的专业素质、良好的工作作风、娴熟的办案技能和丰富的办案经验。
我所实行律师专业化制度。每名律师各有所长,杜绝了我国现有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知而不精、习而不专的现象,每名律师将有限的精力主攻某一专业法律领域,形成专长型法律人才。唯有如此,方能将当事人交办的法律事务给出最好的成果。
我所秉着“做事必先做人”的古训,在录用律师时,均对律师的人品做了严格的考查并提出了较高要求,因此,我所律师都有着非常良好的敬业精神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。
业务范围:
一、专项业务
1、企业改制、资产重组、企业并购、企业清算
2、破产法律事务
3、知识产权事务:
二、诉讼业务
三、非诉讼业务
1、担任各类客户的常年法律顾问。为客户的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意见,参加客 户业务的谈判,起草或审查有关法律文件等;
2、担任各类客户的项目法律顾问。参加客户项目的法律可行性论证,为项目的框架设计、机制建立、理顺项目有关各方的法律关系、办理有关项目手续等提供法律意见,参加项目谈判,起草或审查有关法律文件;
3、为各类客户提供法律咨询,代为起草各类法律文件,包括起诉状、答辩状和各类合同或协议等;
4、为客户的有关法律文件或行为提供律师见证;
5、代理客户进行各类案件的涉外或国内仲裁。